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宛政〔2009〕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豫政〔2009〕26号)的精神,发挥商贸流通业在扩大内需、促进消费中的重要作用,保持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就我市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快建立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激活农村消费
(一)大力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巩固完善已建农家店的基础上继续努力争取国家、省财政资金支持,同时市财政也要拿出配套资金,支持连锁农家店及其配送中心建设。财政资金要向配送中心建设倾斜,已建、在建和规划的农家店都必须要有配送中心相匹配,逐步实行集中采购。力争到2012年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覆盖全市所有的行政村,农家店商品统一配送率达到70%以上,并通过抓示范店建设,使农家店拓展功能、提档升级,满足农村居民消费需求。帮助开办农家店者创业,开展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服务。积极推进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加快现代物流设施建设步伐。
(二)全面推进家电下乡工作。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落实家电下乡政策,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探索便民利民措施。加强对销售企业及网点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私自提价等违法行为。引导并督促销售企业,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家电产品流通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努力用三年时间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80万台,销售额16亿,力争使我市农村主要家用电器普及率达到城市2000年水平,基本形成覆盖我市农村地区的家电分级配送体系和销售及售后服务体系。
(三)加强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继续实施“双百市场工程”,积极推进“农超对接”。2009年在全市选择1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1家县乡农贸市场和1家大型超市,力争纳入国家及省双百市场项目的支持范围。尽快建立“南阳市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引导资金”,重点扶持一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县乡农贸市场,加强冷链储运、卫生、质量安全可追溯、分拣包装、加工配送、检验检测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市场的经营环境,增强其服务功能。积极推动“农超对接”,鼓励大型超市或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强农产品物流中心和直采基地建设,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和损耗,促进产销衔接,提高超市农产品基地直采比例和品牌农产品销售比例。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搞好农产品商标注册和品牌推广,培育自有品牌,促进农产品流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