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创业项目库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人社(L)[2009]47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精神,切实规范创业项目库建设工作,形成高效的创业项目开发和推介机制,提高创业成功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了《
关于加强创业项目库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0号),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创业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创业项目库建设是强化创业服务工作和完善创业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体现,通过创业项目的展示、宣传和推介,直接面对城乡创业者和就业工作者开展服务,并与创业培训、就业指导紧密结合,必将成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新的推动力。各地要高度重视创业项目库建设工作,并将此作为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统筹规划,精心实施,按照部里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平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共就业服务网)和本地资源积极建立完善创业项目库,提升创业服务的整体水平,使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开展得更加扎实有效。省厅由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负责创业项目库的建设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省就业工作考核,各地要指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库建设任务。
二、规范技术标准,切实做好创业项目库建设。网络服务平台具有“信息共享、公共服务、网上互动”等功能,实现全省联网后,能为城乡创业者提供“一点登陆,全省共享”等服务。为此,全省创业项目库建设将分两步实施,第一步:2009年11月30日之前,首批国家级创建城市按部里规定完成创业项目库建设,并实现网上展示和分类检索查询功能;第二步:2010年6月30日之前,省级建立省级创业项目库,并搭建全省范围内网上链接平台,具备信息共享、政策发布、指导咨询、创业培训等功能,形成各省辖市创业项目库资源互联互通,为城乡劳动者提供高效、便捷的创业服务。各地要按照规定的建设模式和搜索项目分类名称开发项目库软件,开通创业项目库网站,为下一步全省联网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