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确认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资格的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30号)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确认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资格的通知
(浙财采监字〔2009〕30号)


台州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31号)的规定,经审核,现确认你公司具有在原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代理的资格。请你公司按照《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和我厅有关政府采购的制度规定,依法从事确认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务。

  附件: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名单

浙江省财政厅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资格级别

代理业务范围

1

台州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台州临海市回浦路2号5楼

朱朝阳

0576-85226885

确认

工程招标代理暂定级范围内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