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时间安排
这次十大专项整治工作,从2009年9月中旬开始,到2010年3月下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以2009年9月中旬召开的全市十大专项整治动员会议为标志,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在一周内,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各自职能和承担的工作任务,完成工作班子的组建、《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从2009年9月下旬开始,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排意见》和《工作方案》的部署,结合庆祝建国60周年、中秋、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整治活动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落实责任,确保效果,大力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真空的拉网式检查,并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登记备案。通过集中整治,全面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坚决清除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和严肃处理,达到监管一个、达标一个,整治一个、带动一片的效果。
第三阶段:测评验收。2010年3月上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通过问卷调查、专项测评、随机抽查等形式,对集中整治的成效进行测评,同时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对测评验收中发现问题的,要追究生产经营企业、门店和相关监管责任单位、责任监督员的责任。
第四阶段:巩固建制。2010年3月下旬,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在测评验收的基础上,组织力量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研究制定强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五、具体措施
(一)严格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制度。按照监管重心下移的原则,对全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以道路网络为界限划分区域,实施“网格化”管理。各部门按照职责确定区域责任监督员,负责区域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真正实现监管制度落实到基层,责任落实到个人,效果体现在平时,安全体现在日常,形成有效的日常监管机制和责任落实机制。对日常监督管理不力、群众投诉较多、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区域责任监督员,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责任。
(二)大力推行量化分级和分类监管制度。要对全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进行量化打分和评估,建立监督管理档案,实行量化分级、分类管理、动态监管,进一步形成正确的引导、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积极性,促使企业向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方向发展。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规范生产经营,自觉承担相应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