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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王贯中同志革命烈士称号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王贯中同志革命烈士称号的批复
(闽政烈〔2009〕1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

  你市厦府〔2009〕166号请示悉。

  经审核,王贯中,男,汉族,1972年1月出生,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初中文化,生前系厦门市舫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司机。2007年12月9日凌晨,在深圳龙岗与盗窃歹徒搏斗中壮烈牺牲。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三条第五项规定,经研究,同意授予王贯中同志革命烈士称号,其遗属享受革命烈士遗属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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