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市民政局: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开发社区创业就业项目,支持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创业就业,做好城乡低保家庭的就业援助工作。
11.市财政局:落实对推动全民创业的财政扶持政策;支持全民创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投融资体系建设。
12.市人事局:负责落实大学生创业就业的政策;落实科技人才创业的有关奖励政策;制定军转干部自主创业的措施;加强人才市场建设,提供创业服务。
13.市农业局、市水利和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结合新农村建设和镇村经济发展,研究制定农民创业的具体措施;积极搭建农民创业平台,建设一批优质农产品和绿色产品基地,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业产业集群的形成。
14.市服务业办公室:规划指导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社会服务业中的企业创立与发展,出台相关扶持政策,
15.市外经贸局(市招商局):研究制定招商引资促进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鼓励外来人员来枣创业;积极指导产业招商牵头部门包装、推介吸纳就业能力强的项目,引进对地方经济拉动作用大、就业人员多的企业来枣庄投资创业发展。
16.市民经委(市中小企业局):加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建立中小企业信息网,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17.市卫生局:规范设置医疗机构的创业登记前置审批环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18.市统计局:研究建立全民创业指标统计体系和监测体系,做好全民创业各项指标的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19.市物价局:严格收费许可证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为创业企业提供价格政策咨询和相关价格信息服务。
20.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城市管理方面出台支持全民创业的政策,落实文明执法的有关规定,保障创业者的合法权益。
21.市旅游局: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配套建设,扩大创业领域;围绕开发高附加值、携带方便、有枣庄特色的旅游商品,推出一批投资少、见效快、便于经营、运作简便的创业项目。
22.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切实发挥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作用,为创业者提供一站式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23.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研究制定推动全民创业的税收扶持政策;全面落实全民创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24.市工商局: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实施创业辅导,支持群众自主创业;监测统计全市企业登记数量和新增注册资金,做好企业新开户数和净增户数的月报工作。
25.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局:研究制定推动全民创业的金融扶持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强企业管理人员金融知识的培训;推介金融新产品;负责牵头组织银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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