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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全民创业促就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0.市民政局: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开发社区创业就业项目,支持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创业就业,做好城乡低保家庭的就业援助工作。
  11.市财政局:落实对推动全民创业的财政扶持政策;支持全民创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投融资体系建设。
  12.市人事局:负责落实大学生创业就业的政策;落实科技人才创业的有关奖励政策;制定军转干部自主创业的措施;加强人才市场建设,提供创业服务。
  13.市农业局、市水利和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结合新农村建设和镇村经济发展,研究制定农民创业的具体措施;积极搭建农民创业平台,建设一批优质农产品和绿色产品基地,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业产业集群的形成。
  14.市服务业办公室:规划指导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社会服务业中的企业创立与发展,出台相关扶持政策,
  15.市外经贸局(市招商局):研究制定招商引资促进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鼓励外来人员来枣创业;积极指导产业招商牵头部门包装、推介吸纳就业能力强的项目,引进对地方经济拉动作用大、就业人员多的企业来枣庄投资创业发展。
  16.市民经委(市中小企业局):加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建立中小企业信息网,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17.市卫生局:规范设置医疗机构的创业登记前置审批环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18.市统计局:研究建立全民创业指标统计体系和监测体系,做好全民创业各项指标的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19.市物价局:严格收费许可证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为创业企业提供价格政策咨询和相关价格信息服务。
  20.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城市管理方面出台支持全民创业的政策,落实文明执法的有关规定,保障创业者的合法权益。
  21.市旅游局: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配套建设,扩大创业领域;围绕开发高附加值、携带方便、有枣庄特色的旅游商品,推出一批投资少、见效快、便于经营、运作简便的创业项目。
  22.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切实发挥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作用,为创业者提供一站式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23.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研究制定推动全民创业的税收扶持政策;全面落实全民创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24.市工商局: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实施创业辅导,支持群众自主创业;监测统计全市企业登记数量和新增注册资金,做好企业新开户数和净增户数的月报工作。
  25.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局:研究制定推动全民创业的金融扶持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强企业管理人员金融知识的培训;推介金融新产品;负责牵头组织银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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