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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全民创业促就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6.开展“工友创业”活动。
  以“五一创业,工友建功”为主题,在全市工会系统中开展“双培、双促、双评”活动,为创业者创造条件,即在全市培植10个工友创业实训基地,培育100名以上创业带头人,促进劳动者提高创业能力,促进劳动者积极创业,评选工友创业示范基地,评选“工友创业”明星。开展“1+1(帮扶一人创业,带动一群人就业)”工友帮扶创业活动,扶持1500人创业(城镇500人,农民工1000人),带动3000人就业(市总工会负责)。
  7.开展“巾帼创业”活动。
  以“全民创业,巾帼行动”为主题,实施巾帼创业“2165”计划。在全市培植“巾帼创业示范基地”和“巾帼创业培训基地”两大基地,培育100名巾帼创业带头人,培植家政、餐饮、美容美发、玩具加工、草编工艺、商贸流通等六大创业项目,开展“巾帼创业带头人培育工程”、“巾帼创业典型评选表彰活动”、“创业项目征集推介活动”、“巾帼创业讲习活动”和“巾帼创业博览活动”等五项创业行动,帮助1000名城乡妇女就业(市妇联负责)。
  8.开展“旅游服务、节会经济创业”活动。
  以打造“江北水乡·运河古城”城市品牌为主题,结合枣庄二日游活动,加快生态旅游、农家乐、工业旅游和红色旅游等新产品的开发,发展假日经济和节会经济。围绕完善旅游要素体系,引导民间资金参与旅游资源开发,鼓励城乡创业人员组织开发适销对路、富有特色的旅游产品。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物业管理、房屋中介、餐饮娱乐、旅游休闲等生活服务业,促进城市服务业发展壮大。每年支持创业1000人(市服务业办公室牵头,市旅游局配合)。
  9.开展“残疾人创业”活动。
  以“自立自强求发展,创业敬业促和谐”为主题,选择一批适合残疾人的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及服务业培训和创业项目,帮助1000名残疾人实现创业就业,脱贫致富。开展“助残就业”,设立积极安置残疾人就业贡献企业奖,鼓励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创办福利企业20家,带动就业200人。评选50名“残疾人创业明星”和50名“残疾人敬业”明星(市残联牵头,市劳动保障局配合)。
  (二)培育七类全民创业主体。
  实施“政策推动、资金拉动、典型带动、环境促动”的“四轮驱动”战略,鼓励支持更多的劳动者创业。
  1.鼓励引导能人创办、领办各类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开拓创业。
  2.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利用自己的科技成果以技创业。
  3.鼓励城镇失业人员、失地农民、返乡农民工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4.鼓励退役军人主动创业。
  5.鼓励枣庄籍企业家回乡创业。
  6.鼓励吸引外地人员来枣投资创业。
  7.鼓励个体工商户变更为企业法人,二次创业。
  (三)开发六大全民创业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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