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民银行市劳动保障局关于金融支持全民创业促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枣政办发[2009]72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市人民银行、市劳动保障局《关于金融支持全民创业促就业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六日
关于金融支持全民创业促就业的实施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枣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全民创业带动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金融支持全民创业的帮扶机制,不断提高金融服务质量,有效推进全民创业工作,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以为全民创业提供融资支持为目的,发挥金融机构整体合力,加强部门联动,实施重点项目培育计划,搭建融资服务平台,构建扶持全民创业的金融工作机制,促进全民创业促就业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目标任务。通过实施“123456”工程(培育民营企业创业“十朵金花”,支持成立20家个体和民营企业担保商会,培养30名青年创业典型,发展4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500个大学生微、小型创业项目,支持600名农民和农民工成功创业),全市每年实现新增中小企业创业贷款10亿元,个人助业贷款5亿元,小额担保贷款发放额3000万元以上,开展创业培训6000人次,带动4万人就业。
二、工作内容
(一)搭建融资服务平台,建立项目信息库
1.建立创业项目对接平台。金融机构要与劳动保障部门、社区、担保中心密切配合,打造创业培训、项目推介、政策咨询、贷款跟进、后继服务于一体的服务平台,实现创业项目融资网上洽谈、网下签约。各类创业主体依托该平台进行政策咨询、项目融资申报;劳动保障等部门进行项目鉴证、推介;金融机构进行项目筛选、对接;人民银行及相关部门发布政策信息,实施流程监控。
2.建立全民创业项目储备库。搜集优势创业项目,建立储备库,加强成长型项目的培训和辅导,编制优质企业和重点项目名录,实施重点项目金融跟踪服务。
3.建立全民创业信用档案库。各银行机构要健全创业项目信用培育机制,制定创业项目信用培育计划,建立创业主体信用档案,对信用记录良好的创业主体,根据创业项目所处的发展阶段,及时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帮助创业项目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