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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河南省群众满意的基层物价检查所评选办法》的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评选工作是整个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关键环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自评、考评、审核和推荐等环节,对推荐结果负责。通过评选要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努力推进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

  (二)广泛听取民意。在考评、审核等各个环节,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如问卷调查、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组织现场投诉等,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的投诉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要取消其参选资格。

  (三)严格评选纪律。各单位在评选中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评选标准、程序操作, 绝不允许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参评单位,一经查实,取消其候选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严禁评议代表和工作人员利用其评议工作身份与被评单位拉关系,谋取私利,接受宴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娱乐活动等。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河南省2009年群众满意的基层物价检查所考核标准(略)

  2、河南省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推荐表

  附件2
河南省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

推 荐 表

  申报单位:          (盖章)



河南省人民政府纠风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

  河南省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推荐表

单位名称

负 责 人

职务

电话

地 址

人数

过 何 种 奖 励

何 时 何 地 受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主管部门考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政府纠风办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政府纠风办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级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政府纠风办审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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