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矿井探放水钻机安装及探水钻孔布置的原则
22.在安装钻机探水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背好帮顶,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2)清理巷道浮煤,挖好排水沟。
(3)在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4)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应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必须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方位、倾角和钻孔布置数目以及钻进的深度。
(5)在预计水压大于1㎏/cm2的地点探水时,应预先固结套管。套管口应安装闸阀,套管深度必须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
(6)煤层内原则上不得探高压充水断层、含水层及陷落柱水。如确定需要,可先建防水闸墙并在闸墙外向内探水,或根据水压等情况,按第(5)款的要求进行。
23.探放水钻孔的布设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探老空水,探水钻孔应成组布设,并在平面图上呈扇形。钻孔终孔位置以满足平距3米为准,厚煤层内各孔终孔的垂距不得超过1.5米,若有出水预兆未放出,其钻孔的布置必须加密,同时预测预报水量,直到确定老窑水已放完为止。
(2)探放断层及底板岩溶水的钻孔,必须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
(3)探水钻孔除兼作堵水或疏水用钻孔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58毫米。
24.探水钻孔超前距离和止水套管长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探放小窑老空积水和本矿老空积水的超前钻孔,一般超前距不得小于20米,但要根据水压情况具体确定。沿岩层探岩层水或断层水时可按下表要求进行。
图表(略)
八、采掘工作面水害预测与探放水
25. 采掘工作面水害预测
凡采掘工作面受水害影响的矿井,应开展水害因素分析和水害预测工作。其基本要求如下:
(1)每年初,根据年采掘接续计划,结合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因素,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
(2)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要逐月进行检查、补充和修改。发现险情,应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并报告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采掘工作面年度水害预测资料,应纳入矿井灾害预防计划,月预测资料应按时报送总工程师及分管安全的负责人。
26. 采掘工作面探放水
(1)探老空水
查明有无漏填、错填的积水老硐、老塘和废弃井巷。在采掘工程图上标明积水区及其最洼点的具体位置和积水外缘标高,并外推60米用红色圈出积水老空区的警戒线。
以平面图、剖面图确切反映积水区与采掘工作面的空间关系。对于缓倾斜、近水平煤层或厚煤层分层回采的上覆采空区,应绘制小等高距的采空区底板等深线图,以表明积水区的构造和形状。要分析其主要的充水因素,预测可能的积水量和动水量。
掘进工作面进入积水警戒线后,必须超前探放水,并在距积水实际边界20米处停止掘进,进行打钻放水,在积水被放净后,方可继续掘进。
(2)探放顶板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