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泛参与,科学决策。地震应急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技术手段。
1.5 地震灾害分级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发生在我省人口较密集地区造成人员死亡30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超过我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的大于6.5级地震;发生在我省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重大地震灾害,是指发生在我省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6.0~6.5级地震;发生在我省人口较密集地区6.5~7.0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较大地震灾害,是指发生在我省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5.0~6.0级地震;发生在我省人口较密集地区6.0~6.5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一般地震灾害,是指发生在我省造成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4.7~5.0级地震;发生在我省人口较密集地区5.0~6.0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省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
我省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地震灾害,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或国家有关部门的领导或指导下,省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我省的抗震救灾工作;同时组成现场指挥部,下设抢险救援、安全保卫、医疗救护、灾民救助、新闻报道等工作组,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省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副指挥长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地震局、省军区司令部、省武警总队、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单位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省外事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贵阳海关、省质监局、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环境保护厅、成都铁路局贵阳铁路办事处、民航贵州监管局、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省广电局、省安全监管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气象局、省台办、省人防办(省交通战备办)、贵阳保监局等单位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分析、判断地震趋势和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组织省有关部门和市(州、地)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省军区司令部、武警总队迅速组织人员抢险救灾;必要时,建议省人民政府请求国务院实施跨省(区、市)交通或无线电管制等紧急应急措施;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指挥部成员单位按本预案明确的工作职责及指挥部工作安排,分工负责,通力协作,认真及时完成抗震救灾各项任务。
2.2 省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省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地震局。办公室主任由省地震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成员单位派出联络员参加办公室的工作。视抗震救灾需要,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信息汇总、新闻宣传等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提出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掌握震情监测情况,组织省有关单位或专家进行会商,做好决策咨询工作;研究制定新闻工作方案,指导抗震救灾宣传,组织信息发布会;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及承担文书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承担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3.预警预防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省地震局地震监测部门对地震监测信息进行检测、传递、分析、处理、存贮和报送;对全省各类地震观测信息进行接收、质量监控、存储、常规分析处理,并进行震情跟踪。
3.2 预警级别的确定
依据地震的紧迫程度,分为3级:“地震中期预报”即“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对未来一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作出划分;“地震短期预报”对3个月内将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作出预报;“临震预报”对10日内可能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作出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