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网专用U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委机关各处室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委保密工作,确保委办公网络、计算机及存储介质的安全,根据国家及省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相关规定,按照委领导要求,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网专用U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守执行。
二○○九年八月十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网专用U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一、为进一步加强我委保密工作,确保委办公网络、计算机及存储介质的安全,根据国家及省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内网专用U盘是在委办公网(内网)上专门使用的存储介质,由委统一配发,一人一盘,由个人负责保管。
三、发放内网专用U盘,必须由委机要室进行登记、备案。
四、内网专用U盘为非涉密存储介质,不得存储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文件、资料等内容。如需要存储和处理涉密信息和文件,须到委机要室借用标有密级标识的涉密专用U盘,并履行登记手续;用完后要及时归还,办理注销手续。
五、内网专用U盘不得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使用。
六、要定期对内网专用U盘进行病毒检查,发现病毒要及时处理。如本人不能杀除病毒的,要及时与委OA办联系,待杀除病毒后方可在委办公网上使用。
七、要妥善保管好内网专用U盘,严防丢失。如有丢失,要及时向委保密办报告。
八、内网专用U盘如有损坏,不得自行处置,须交还委机要室,并履行登记手续。
九、已经损坏的内网专用U盘的销毁,由委机要室到省保密主管部门指定的销毁中心进行,采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彻底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