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改革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四个重在”、“四求先行”、“四重‘三农’”和“四求作为”,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坚定支农方向,完善支农服务功能;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增强资本实力;不断改善法人治理,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盈利能力;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水平,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自身管理水平和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地方性农村商业银行,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
(二)改革原则
1.坚持支农服务方向。以服务农业、农村、农民为宗旨,进一步改进支农服务方式,完善支农服务功能,提升支农服务水平,确保实现“支农信贷投入增量不低于上年水平,增幅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以下简称“两个不低于”)的目标。
2.坚持市场化取向。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坚持自愿参与原则,充分尊重宁德蕉城区联社的法人地位和改革意愿,公允评估宁德蕉城区联社的整体价值,合理确定股权比例和新老股东对价,维护好现有社员、新股东、经营者等各方面权益。
3.坚持风险管控。加强试点改制工作重点环节的管控,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信贷资产、固定资产等各类资产的安全,加强信贷审批、财务收支和风险控制等内控管理,加大各类案件的防范力度,防范和控制各类风险。
4.坚持维护稳定。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依法、合规、有序开展试点改制工作,保持各项业务工作和人员队伍的稳定,做到改制工作和经营管理、支农服务两不误。
(三)总体目标
在现有资产整体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引进新股东、增加原有社员的投资等方式增加资本总额,实施股份制改造,把宁德蕉城区联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并逐步发展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格、运营安全、服务优质、效益良好、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强”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更好地为“三农”和地方经济提供金融服务。
二、主要内容
(一)改革产权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宁德蕉城区联社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自愿原则将宁德蕉城区联社改制成股份制的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德农村商业银行),注册地、公司总部设在宁德市。改制后,宁德蕉城区联社的债权、债务由宁德农村商业银行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