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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河北省援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河北省援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通知
(冀建质〔2009〕518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驻平武援建工作小组,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市援建指挥部:

  为加强我省援建平武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高援建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我省援建项目顺利交接,决定成立河北省援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制定我省援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办法;

  (二)负责我省援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参与我省援建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督促我省援建工程重大技术问题方案论证;

  (四)负责与四川省相关部门协调我省援建工程质量安全有关事宜,并参与我省援建工程移交的相关工作;

  (五)负责组织我省援建工程省级文明工地、省优质结构、省优(天府杯、安济杯)工程的创建及评审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组成

  省援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由省工程建设质监总站调研员张建明兼任,赵新义(石家庄市)、王大程(唐山市)、杨凤杰(保定市,第二组为任晓钟、王洪)、邢文革(邯郸市)任副站长,张宝泉任总工程师。省工程建设质监总站、省建设工程安监办各选派一名工作人员处理日常质量安全监督业务工作,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具体负责本市质量安全监督组工作。

  三、机构隶属关系

  河北省援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接受河北省质监总站、省安监办业务指导,行政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驻平武援建工作小组负责。下设四个质量安全监督组,即参与援建的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各成立一个质量安全监督组。质量安全监督组业务受河北省援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领导,行政由各市指挥部负责。

  河北省援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应尽快完善监管体系,明确责任,健全制度,协调并处理好与四川省相关部门关系,确保援建工程质量安全,努力创建精品工程,圆满实现“三保一控”目标。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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