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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定云南省云药之乡的决定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定云南省云药之乡的决定


  为推进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云南)基地建设,促进云南中药材产业发展,根据《云南省云药之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受理申报、审核材料、实地调研、专家组评审、云南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云药之乡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等程序。现决定认定文山州文山县等20个县(市、区)为云南省“云药之乡”,名单如下:

  1. 文山州文山县

  2. 红河州泸西县

  3. 红河州屏边县

  4. 曲靖市沾益县

  5. 昭通市彝良县

  6. 昆明市禄劝县

  7. 昆明市寻甸县

  8. 玉溪市新平县

  9. 临沧市云县

  10. 楚雄州武定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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