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窗口亮起来”工程实施方案
(冀发改办[2009]957号)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作风办《关于实施“服务窗口亮起来”工程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简化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优化许可服务,制定我委“服务窗口亮起来”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程序最简、审批最快、时间最短、服务最优”要求,继续以强化服务、提升效率为重点,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创新服务手段,细化服务内涵,推动公开运行,强化效能监督,把行政许可受理中心(以下简称受理中心)建成具有我委特色的依法行政平台、便民服务平台、电子政务平台和阳光操作平台,争创省直一流。
二、亮化措施
1、提高认识,找准定位,不断亮化服务理念。要有效发挥受理中心在优化发展环境、提升行政效能、服务基层办事中的平台作用,切实提升服务意识。一要依托学习,明确任务。要认真学习领会公开承诺制、首问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考核评议制、追究问责制的具体内容,对照岗位职责,提出落实措施,将有关要求细化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以及工作的每一个具体环节。二要创新意识,提升服务。牢固树立“热情服务是根本,提升效能是核心,遵法依规是关键”的服务理念,不断强化“八种意识”(窗口意识、法律意识、标准意识、效率意识、勤政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团队意识),把为申请人和委内处室提供周到细致服务,促进全委办事效率和质量双提高作为自己的主要任务,主动高效地推动工作开展。
2、完善制度,公开程序,不断亮化工作规范。一是建章立制。受理中心要根据我委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的新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相关办理程序进行规范和调整。二是规范流程。区别不同情况,规范使用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告知书、材料补正补全告知书、不予受理告知书、特别规定程序告知书等法律文书,坚持依法办事。对委内涉及多个处室的行政许可事项,推行并联审批,缩短办理时限。同时,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检验检疫评估评审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项目评估评审时限规定,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三是公开程序。在机关内网、互联网和工作场所对我委行政许可事项主办处室、审核依据、申报材料与标准、审核条件、报批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办理结果送达以及行政许可法律依据等内容予以公示,方便申请人查阅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