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9〕288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即将来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国庆节各项工作的总体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节日期间全市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今年10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大庆,国庆期间又适逢中秋佳节,各项庆祝活动较多,假期时间长,城乡居民出行大量增加。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国庆节各项工作的要求,统筹安排好节日期间的有关活动和生产生活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狠抓落实,对各项庆祝活动进行再部署、再检查,确保安全顺利进行。做好节日期间的生产安排,保证经济社会秩序正常运行。进一步做好关系民生的各项工作,解决好群众生活的实际问题。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大力增进民族团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积极倡导勤俭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深入基层,切实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保障节日期间生产生活正常有序
国庆节期间消费集中、需求较旺,要密切掌握节日市场供求情况,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认真组织好粮、油、肉、蛋、禽、菜、奶等各类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抓住旺销时段,积极扩大消费。加强市场管理,依法监管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传销等各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规范各类商业促销活动。银行、邮政等窗口服务单位要保证足够的营业网点正常营业,满足节假日期间公众需求。加强煤炭、成品油等重要生产资料调运,保障城乡基础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水、电、气、油等正常供应。
三、抓好节日期间有关活动的组织管理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层层举办庆祝大会。要进一步落实节日期间重大活动安全措施,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硬措施落实硬任务,做到万无一失。节日期间开展的体育、文化、娱乐等活动,要加强对活动场所各类设施和人员疏散通道等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安全隐患。认真执行群众性活动报备和审批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批准举办。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管理,落实活动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协调联动,确保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到位,严防发生各类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