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值班和安全生产应急职守工作的通知
(济安监发〔2009〕64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
现将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国庆节期间值班和安全生产应急职守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9月18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和9月21日全省安监系统视频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部署,对我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和应急职守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做好国庆节期间值班和安全生产应急职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是今年全党全国的一件大事。着力抓好值班和应急职守工作,妥善处理各类紧急、重要事项或突发事件,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国庆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认真落实好值班各项工作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专报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制。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值班和应急职守工作,亲自在岗带班,并对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做好全面安排,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万无一失。节日期间,各县(市)区安监局负责同志不同时到外地出差。请各县(市)区安监局将国庆节放假期间领导带班及值班安排情况(表格附后)于9月25日上午10:00前报市安监局办公室,传真:66608360。
二、自觉坚守值班岗位,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在岗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24小时开通手机,确保信息畅通。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并密切关注和了解新闻媒体、互联网及群众举报的信息。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如实上报和续报,特别是重要安全生产事项和重大事故信息,要迅速报告、及时处理,严禁贻误。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落实事故灾难预报预警预防和协调联动机制,准备充足的值守应急力量,遇有生产安全事故,按规定及时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影响。
三、坚持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制度,按时报送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情况。节日期间,请各县(市)区安监局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职能,调度当地公安、交通、建委、农业、水利、林业、质监、旅游、经委、供电、市政公用等部门安全生产情况,并于当日15:30时前报市安监局值班室,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10月8日上午10时前,将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总体情况汇总报市安监局值班室,。值班室电话:66608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