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认真做好国庆期间的出版物宣传和发行工作的通知
(沪新出发〔2009〕32号)
各出版物发行单位和行业协会:
今年适逢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为认真做好国庆期间重点出版物的宣传、展示、展销工作,现将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点出版物宣传发行工作的通知》(新出字〔2009〕267号)文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总署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抓紧落实,丰富国庆长假期间的本市出版物市场,满足广大读者的阅读需求,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营造良好氛围。现将有关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市各出版物发行单位要设立“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展销专架等形式,重点展示全国和上海出版界庆祝新中国成立60年的重点图书和音像电子出版物,方便读者购书。要采用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吸引读者购买和阅读上述重点出版物。
二、本市各出版物发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一组织。要提前筹备,积极组织相关重点出版物货源,策划丰富多彩的促销和优惠活动,保证重点出版物的宣传和发行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三、本市各出版物发行单位要结合“书香伴和谐,微笑迎世博”的主题,积极开展立功竞赛活动,努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以优质的服务,营造祥和稳定、健康有序的文化氛围。本市东方书报刊服务有限公司要统一组织全市东方书报亭,认真做好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宣传和发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