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执行调派指令,不擅自放站;按站停靠,靠边停直,不在站点滞留、妨碍营运秩序;第一辆车进站靠前停;多辆车同时到站停靠,第三辆及以后车辆执行二次停站;共用招呼站有乘客要求上下车,应当停车;
(六)正确使用报话(站)器,执行两次报站,车辆起步预报车辆行驶方向和前方站名,车辆到站前报清到达站名;车辆因故不能继续行驶,应向乘客说明情况,安排乘客转乘同线路、同方向的车辆,同线路、同方向车辆的驾驶员不得拒绝。
无人售票车驾驶员应当耐心解答乘客问询,验看乘客投币,正确操作电子读卡机,安全开关门。
空调车驾驶员应当正确操作车辆空调设施和换气设施,车辆空调设备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及时报修,修复后方可继续营运;
(七)维护车厢内的乘车秩序,服从客运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 (售票员操作要求)
售票员在车辆行驶前,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穿着统一识别服,保持衣着整洁,仪表端正;按规定放置或者佩带服务证;
(二)做好例行保养,保持电脑报站器、读卡机及其它车载信息设备工作正常和车辆内外整洁;
(三)带好售票工具,备足客票;提前上车,报清路别和方向;按调度指令安全开、关门。
售票员在车辆行驶中,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一)文明礼貌,用语规范,使用普通话;耐心解答乘客问询;
(二)主动为需要帮助的乘客提供必要的乘车帮助,宣传动员其他乘客让座;
(三)正确使用报话(站)器,执行两次报站,车辆起步预报车辆行驶方向和前方站名,车辆到站前报清到达站名;按核定票价售清客票,正确操作电子读卡机;
(四)开、关门注意车厢内外情况,安全上下客,车辆超过载客限额时做好劝导工作;
(五)车辆因故不能继续行驶,应当向乘客说明情况,组织安排乘客转乘同线路、同方向的车辆。同线路、同方向车辆的售票员不得拒绝;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退票;
(六)维护车厢内的乘车秩序,服从客运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七)夜间行驶应当开启厢灯和路牌照明装置;
(八)对携带危险品、易燃品、易爆品、易碎品和家禽家畜、宠物等不准乘车物品的乘客,应耐心劝阻;
(九)积极宣传,保持运营途中车厢清洁,制止车内吸烟;
(十)执行有关免费乘车规定,对符合免费乘车规定的乘客不得怠慢拒载;
(十一)捡拾乘客遗失物品,及时移交线路调度员处理。
第四十条 (特殊情况操作)
驾驶员、售票员在车辆行驶中遇特殊情况,按下列要求执行:
(一)发生行车(客伤)事故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寻找证人、证物,并报告有关部门;
(二)发生漏电、冒烟、起火情形时,立即停车,采取断电、灭火等相应措施,组织乘客有序离车,并报告有关部门;
(三)发生乘客急病等意外情况时,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第四十一条 (调度员操作要求)
调度员在营运前,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一)穿着统一识别服,保持衣着整洁,仪表端正;
(二)佩带调度证;
(三)对准钟表,查看交接班日记和本线路车辆、人员的配备情况,做好行车调度的准备工作;
(四)检查车辆调度系统和信息显示屏,保证设备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