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安全监督局:负责组建市安全生产平安志愿者服务队,协调各区县、上海化学工业区安全生产平安志愿者服务分队组建,对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平安志愿服务情况进行指导、检查、考核、评估;负责开发安全生产平安志愿者服务项目,组织志愿者接受必要的专业培训。
(二)各区县安全监管局、上海化学工业区:负责组建安全生产平安志愿者服务分队,对志愿者分队实施管理,开发志愿者服务项目,并组织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制度,抓好队伍建设。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平安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做好志愿者的宣传发动、招募、注册登记等工作,确保今年三季度完成安全生产平安志愿者招募工作。
(二)加强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各单位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结合具体的志愿服务项目,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安全生产平安志愿者的服务意识和技能,确保安全生产平安志愿者工作取得实效。
(三)结合“三项行动”,开发志愿服务项目。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平安志愿服务工作与正在开展的“三项行动”结合起来,以开展平安志愿者服务工作为引领,调动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宣传、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以及对非法生产行为的检举等,使“三项行动”工作更加深入、广泛,取得实效。
(四)科学管理,建立激励机制。以日常服务记录和服务对象评价为依据,对志愿者工作绩效进行客观评价。建立志愿服务记录手册,定期评选优秀安全生产平安志愿者,形成安全生产平安志愿者表彰激励机制。
落实经费保障。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各区县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争取将开展安全生产平安志愿者服务工作的经费纳入部门专项预算,确保志愿者标志、标识配备等工作落实到位。同时,确保开展志愿服务的教育培训、交通及误餐补贴、表彰奖励等基本服务经费。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1:
上海平安志愿者
申
请
表
申 请 人 姓 名:
平安志愿者服务队名称:
上 海 平 安 志 愿 者 总 队 监 制
2009年8月
上海平安志愿者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