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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2010年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9-2010年按照各部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农药市场、兽药市场、饲料质量等监督或监测,组织开展农产品例行监测。对发现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组织回头看,督促整改,确保整顿效果。

  2010年底前开展检查验收,对每一项整顿任务进行评价总结。

  (三)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

  1.责任部门:省质监局。

  2.主要任务: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做好 “四查、四建、三落实”,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督促企业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食品可追溯制度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对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行业进行整顿,重点整顿小企业、小作坊,解决行业内影响食品安全的普遍问题。

  3.进度安排:

  2009年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及监测方案。

  2009-2010年开展食品加工环节整顿工作及部分重点食品的监测工作。2010年底前建立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的长效机制。

  2010年底开展检查验收,对每一项整顿任务进行评价总结。

  (四)食品进出口环节整顿。

  1.责任部门: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主要任务:对出口食品、农产品原料备案基地进行全面清查,建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监管,严厉打击逃避进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行为,完善进出口食品企业 “黑名单”制度。加强对进口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检验检疫监管。配合认监委对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清查。

  3.进度安排:

  2009年制定下发实施方案。

  2009年底前对部分重点食品进行监测,严厉打击逃避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行为,对逃避检验检疫的进出口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

  2010年底对前期工作组织回头看和验收,规范巩固整顿成果。

  (五)食品流通环节整顿。

  1.责任部门:省工商局。

  2.主要任务:以开展 “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年”活动为载体,

  严格食品流通企业许可制度,加大食品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力度,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行为。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以农村食品市场和食杂店为重点,加大食品分类监管和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日常生活必需和季节性食品,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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