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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国庆、中秋假期申报纳税期限顺延问题的通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国庆、中秋假期申报纳税期限顺延问题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国庆休假的安排,10月1日-8日放假,共8天。除货运自开票纳税人和储蓄扣税纳税人外,我局2009年10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8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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