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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蚕桑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鼓励收购企业引进先进的蚕茧收烘技术和设备。推广蚕茧收购仪评,做到按质论价,不收毛脚茧、回潮茧、劣质茧。要组织开展蚕茧质量快速检测技术攻关,尽快研制出适合蚕茧收购的快速评茧技术和仪器。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蚕茧收购交易行为的监管,严厉查处无照收购、压级压价、掺杂使假等行为。引导签订鲜茧购销合同双方诚信履约,依法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蚕种管理条例》,加强蚕种检疫和质量检验体系建设,加强蚕种市场管理,维护蚕种市场秩序。
  五、加大对蚕茧、蚕种生产基地建设的扶持力度
  继续推进蚕桑西进工程与优化改造工程,重点支持蚕桑专业合作社、茧丝龙头企业等主体建设优质茧生产基地。对树龄老化、零星分散、产量水平较低的桑园进行改造,配套小蚕共育设施和规模化养蚕设施,建成品种优良、旱涝保收的高产稳产蚕桑园区。深入实施种子种苗工程,按照“整合资源、强化基础、加强管理、确保供应”的要求,重点支持标准化蚕种生产基地建设,培育一批基础好、技术强、质量优、品牌响的蚕种生产企业,保障优质蚕种供应。
  六、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
  各地要积极开展蚕桑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大力推广蚕桑良种以及方格蔟、小蚕共育、省力化养蚕等优质茧生产技术,切实提高蚕茧质量。在蚕桑主产区,省级农技推广项目优先支持优质茧生产技术。
  七、充分开发利用蚕桑资源
  大力推广桑枝黑木耳、桑园养鸡、桑园套种、桑枝地板等种养、加工利用模式,加快蚕桑副产物综合利用研发,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培育发展果桑产业,开发果汁、果酒系列饮品。充分利用次下茧、双宫茧,发展蚕茧初加工,做大做强丝绵与被服加工业。充分挖掘蚕桑生态、文化功能,开发以蚕桑体验、采摘等为主要内容的休闲观光农业,提高蚕桑附加值。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蚕桑产业的健康发展,对于保持我省茧丝绸行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蚕桑主产区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蚕桑工作,出台有力的政策措施予以推进。省茧丝绸行业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行业发展宏观指导与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管理;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发展改革、质量技监部门要加强蚕茧收购政策落实、仪评的监督,使优质优价政策落到实处;科技部门要加大蚕桑新品种、鲜茧快速检测等技术研究力度;农业部门要加强对蚕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服务,抓好蚕桑基地建设和技术指导,严格蚕种质量监督,保障优质蚕种供应;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加强配合与支持,合力促进我省蚕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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