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社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鲁卫妇社发〔2009〕21号)
各市卫生局:
根据国务院、卫生部召开的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我厅《关于做好甲型H1N1流感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鲁卫妇社发〔2009〕14号)要求,为更好地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防控工作中的“基础防线”作用,现就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社区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期,我国甲型H1N1流感疫情形势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疾病从城市向农村扩散,由输入为主变为本土为主,由散发病例向聚集疫情发展,社区防控工作面临严峻形势。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充分认识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防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强化领导,高度警觉,准确把握,积极应对。要把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作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防控工作中的“前哨”作用,进一步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工科学、责任到位”的疫情防控网络。要克服麻痹和松懈思想,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促检查,把握主动权,增强主动性,有条不紊落实好各项防控举措。
二、讲究策略,把握重点,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根据对病毒特点与疫情特征的认识,结合当前我国疫情和前一段防控经验,在内防扩散与外堵输入相结合的基础上,防控策略现已调整为“强化预防措施,严控社区传播,加强重症救治,减少疫情危害”,进一步加强分类指导,突出抓好重点时期、重点地区(场所)、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的疫情防控,有效防范疫情大面积扩散和聚集性暴发。各级各单位要总结推广前一阶段行之有效的社区防控措施,使之规范化、程序化,并与免疫接种等特异性预防手段相结合,依法科学,因地因时制宜,切实做好下一阶段城市社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一要进一步做好社区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按照卫生部《
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及调查处理指南(试行)》,密切配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搞好流感疫情排查、监测和报告,及时掌握社区居民健康状况。要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居家医学观察,实行每日家庭随访和健康状况报告。建立社区防控工作台帐,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和工作进展情况,并按规定上报,遇有重要情况应随时报告。同时,社区卫生人员要加强自我防护,避免感染。
二要进一步做好社区健康教育工作。结合实际,不断扩大教育宣传力度,通过开设健康教育课、播放健康教育课件、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分发健康教育资料、张贴宣传画、开展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帮助群众掌握有关防控知识,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要注重加强社会公德和责任意识教育,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社区防控工作,增强社区居民的社会责任感和对他人健康负责的意识。要重点做好辖区内学校、托幼园所、养老院、建筑工地等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工作,努力使社区健康教育工作效能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