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学校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防控技术指导工作的通知
(鲁卫疾控字〔2009〕94号)
各市卫生局,省疾控中心:
近期,河南、甘肃等省先后暴发了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台湾等一些地区疫情也急剧回升,表明进入秋季以后,甲型H1N1流感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省教育厅和我厅已联合转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鲁教体字〔2009〕7号),对防控工作作出了周密部署。为确保《意见》贯彻落实到实处,现就做好全省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技术指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今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全省秋冬季甲型流感防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认真贯彻执行《意见》,切实加强对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技术指导工作的领导,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防控原则,认真指导学校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要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意见》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工作方案,指导学校采取针对性的防控措施,确保学校不发生甲型H1N1流感流行。
二、及时沟通信息,掌握学校防控动态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与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沟通联系机制,保证信息畅通。疾控机构要安排专人每天主动与学校联系沟通信息,了解辖区内学校的大型集会、活动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第一时间掌握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动态,适时调整防控策略。
三、加强主动监测、报告,科学研判疫情,提高预警灵敏性
各级要完善主动监测和报告制度,建立疫情研判机制,及时预警。疾控机构要组织专家组,每周对本辖区学校疫情进行一次研判分析;要重心下沉、关口前移,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对辖区每一所学校流感样病例实行巡回主动监测;要做好疫情网络直报工作,及时发现暴发疫情苗头,发出预警信息,提高预警系统灵敏性,防止出现暴发疫情。
四、加强疫情处置和密切接触者管理,防止疫情蔓延
学校出现散发甲型H1N1流感疫情时,疾控机构要切实组织做好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工作,对疫点及时进行消毒,并指导学校开展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医学观察,防止疫情进一步蔓延。
五、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学校防控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