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合肥市物价局关于三季度我市纳税工业大户实行蒸汽价格补贴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物价局关于三季度我市纳税工业大户实行蒸汽价格补贴工作的通知
(合价服〔2009〕276号)
各热电企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三季度蒸汽价格补贴政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三季度蒸汽价格继续执行对工业用气大户的优惠政策,即:对年用气量3万吨或平均月用气量2200吨以上工业用户,热电企业暂按200元/吨价格与工业纳税企业结算,同时由财政每吨补贴10元。
(二)其他非居民用户蒸汽价格按现行210元/吨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