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建立的台帐,对已经解决的问题,抓好巩固和提高,防止反弹和回潮;对尚未解决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整改期限,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实行办结销号制,并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整改结果,接受监督,做到件件有落实,条条有回音。要适时组织一次回头看,重点看学习实践活动整改措施是否得到落实,看有条件解决的问题是否已经解决,看难以解决的问题是否正在积极创造条件解决。
(六)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和院务公开,切实加大党务公开和简政放权力度。
持续推进卫生厅网站建设,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和院务公开工作,加大党务公开力度。明确公开内容、范围、形式、时限和程序,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公众的知情权。要把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本级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情况,以及干部选拔任用、奖惩考核、党内选举、发展党员、民主评议、评比表彰、党费收缴等情况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等形式在党内公开,通过公开栏、局域网等形式向全社会公开。要根据内容确定公开时限,并按照制定方案、确定内容、实施公开、收集处理意见、立卷归档的程序进行公开。
进一步简政放权,结合《
食品安全法》施行,对目前仍保留的卫生行政审批项目逐项进行再次清理。采取“机构常设、人不常设、适时轮换”的办法,进一步加强政务中心卫生厅窗口建设,能在窗口办的审批事项等坚决在窗口办,切实便民利民,真正把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厅窗口打造成推进效能建设的有效载体。建立重点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为重点投资项目主动提供咨询服务,主动上门进行卫生学指导,主动对行政审批办理情况进行全程督办。
(七)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努力实现效能建设规范化、制度化。
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省卫生厅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暂行规定》、《省卫生厅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十个严格”、“十个坚持”》等效能建设基本制度和首问负责制、办文办事限时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进一步探索建立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包括建立健全工作宣传教育机制、工作推进机制、工作管理机制、协调配和机制、工作绩效评估机制、工作投诉机制等。进一步完善效能建设考核办法,力求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八)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素质和能力。
加强干部尤其是新进公务员的教育和效能培训,使机关干部熟悉业务知识,精通本职工作,不断增强机关干部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善做群众工作、善解各类矛盾的综合能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机关内部大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工作环境。严格执行公务员考核制度,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依法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