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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委关于科技促进生态涵养发展区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支撑新型创新富民项目发展。发挥科技工作的体系作用、科技项目的资源作用,支持生态涵养发展区内条件较差地区寻找适合自身特点的项目。以项目为载体,构建农业产业体系、科技支撑体系、市场服务体系,延长产业链,建立新型创新富民模式。
  建设农业特色园区。整合镇(乡)、村的资源和特色产业,加大农业文化开发力度,以山区沟域为单元,以沟域内的自然景观、文化历史遗迹和产业资源为基础,推动内容多样、产业融合、特色鲜明的沟域产业带建设;以中心村、次中心村为重点,支持建设集旅游度假、休闲养生为一体的农业特色园区。
  推动创新型乡镇建设。选择具有一定基础和优势的乡镇,引导项目、人才、资金和技术向创新型乡镇集中,帮助乡镇以创新求发展,构建较为完善的农业科技产业链,培育和壮大一批各具特色、产业集聚度较高的农业高科技产业集群。
  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对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农户作用明显、与农户利益联系紧密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扩大生产规模、品种改良和技术革新与推广给予支持。
  支持农业标准化建设。重点支持市级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收集和制定相关的生产技术标准、工作标准和管理标准。
  建设农村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农村科技协调员、种养能手、科技示范户、乡土专家的作用,组织科技人员深入农村,推广主导品种和主体技术,大力普及能降低农业面源污染、提高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的成熟、适用技术。
  (二)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升生态涵养发展区低碳高端产业发展水平。推动制造业转型。支持生态涵养发展区新能源环保、汽车零部件产业等现代制造业快速发展,引导制造型企业由单纯制造向制造加服务的模式转变,促进制造业的转型提升。
  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运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和各种科技手段,改造和提升服装等传统产业,推动清洁生产,发展生态经济、循环经济。
  推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积极探索对关停矿山进行生态修复,发展替代产业,推动矿山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培育龙头企业,带动相关清洁、环保产业发展。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加强对生态涵养发展区制造业特色园区的规划与引导,支持园区特色产业的共性技术支撑平台建设,吸引更多生态涵养发展区龙头企业落户到园区。
  促进生态涵养发展区产业孵化基地建设,为中小型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促进科技成果在孵化器内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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