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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9]32号 二00九年四月九日)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加强对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工作的领导,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成立西藏自治区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
  宫蒲光 自治区副主席、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
  格  桑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维  色 自治区监察厅厅长
  何本云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 员:
  文秋良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谢海源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务委员、编办副主任
  格桑平措 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
  王瑞田  自治区建设厅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张文生  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隋云福  自治区交通厅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代欣言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张承红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刘玉超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刘立强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周慧清  自治区工商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谢学忠  自治区国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加央群增 自治区电力工业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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