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国庆、中秋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国庆、中秋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卫电〔2009〕117号)


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今年国庆、中秋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国庆活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对于维护国庆期间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安定、欢乐、祥和的社会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年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做好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要认真分析食品安全工作的特点,准确查找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监管方案,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确保国庆、中秋期间食品安全。
  二、周密部署,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09〕47号)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充分发挥执法监管整体效应。要按照整顿工作的目标和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大高风险食品的抽检频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各个环节的安全。
  三、突出重点,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针对食品安全难点、热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要对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景点餐饮单位以及卤菜、饮食摊点、食品加工小作坊等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安全状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原辅料索证索票、饮用水管理以及食品加工操作、藏储设施卫生条件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同时,要结合节日食品消费特点,加大对粮油、肉及肉制品、乳及乳制品、水产品、蔬菜、月饼、保健食品及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四、有效应对,强化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