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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二要切实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当前,中医药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意见》的出台为我省中医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今后一个时期,各地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本地区中医药发展专项规划,细化贯彻意见,逐条逐项地狠抓《意见》的贯彻落实,保证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等各项工作全面稳步开展。要争取各级领导经常对贯彻落实情况指导督查,争取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中医药工作的落实,共同推动全省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要求各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和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各市卫生局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认真组织中医药工作调研,确定本地中医药发展目标和具体任务,积极争取并细化扶持中医药发展的具体政策和措施,抓紧草拟具体实施意见,及时提请市政府研究出台。
  三要全面推进中医药各项工作开展。要把开拓创新贯穿于贯彻落实《意见》的全过程,坚持中医药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和服务创新。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实事求是的态度、开拓进取的精神,不断提高中医药管理和服务水平。要进一步理清思路、把握机遇,根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认真研究中医药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新举措、新方法,把贯彻落实《意见》、努力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工作扎扎实实地落到实处,不断开创全省中医药工作的新局面。
  各地学习贯彻《意见》的情况,请于今年年底前与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的若干意见》情况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确定的中医药重点任务进展情况一并向我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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