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积极营造学习宣传
《意见》的良好氛围。各地要在城市主要街道、市场集市等人群集中的地方,设立有关学习
《意见》的标语、横幅等。要深入社区、深入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的作用,大力宣传
《意见》的基本精神,宣传中医药的历史贡献、现实地位、科学文化价值和重要作用,宣传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宣传活动,逐步形成有利于中医药工作开展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当前,学习贯彻好
《意见》精神,要注重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与学习《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起来,与全年中医药工作任务和其他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在掌握内容、吃透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不断提高贯彻
《意见》和党的中医药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
三、全面贯彻落实
《意见》,扎实推进中医药各项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学习宣传
《意见》的同时,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
《意见》贯彻落实上,要紧密结合当地中医药工作的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把
《意见》出台的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到实处,扎实推进当地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一要积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中医药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到医疗、科研、教育、产业、文化等诸多方面,需要全社会和各部门的支持,尤其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关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抓住当前中医药发展的有利时机,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影响全局、制约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不失时机地争取党委、政府的进一步重视和更大支持,同时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创造有利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