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在中小学校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的通知
(京教函[2009]508号)
各区县教委:
按照市政府《2009年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折子工程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34号)精神,市教委研究制定了落实2009年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折子工程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本市中小学校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科学合理地处理好生活垃圾是首都环境建设、“绿色北京”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小学生正处于建立环保意识和养成环保习惯的关键时期,及时开展相关知识普及教育对学生的素质培养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教委、各中小学校要站在培养现代公民和提高学生素质的高度,重视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制定计划,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以多种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工作
要按照注重实效、注重长远的原则开展工作,避免形式化、表面化。针对不同地区和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宣传教育内容,利用开班会、出板报、班级刊物、制作宣传挂图、发放知识手册、组建兴趣小组、参加社会实践、环保知识进课堂等多种途径,通过多媒体、网络进一步加强环保知识和垃圾分类知识宣传,营造“环保、生态”的校园文化氛围,使学生思想上有环保意识、常识上有垃圾分类知识,并逐渐养成正确的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三、按照工作安排有序开展工作
(一)9月下旬召开各区县教委主管领导工作会议,布置相关工作、配发宣传材料。
(二)各区县教委组织所属中小学开展“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主题宣传教育活动。10月份召开垃圾分类学校现场会,宣讲垃圾分类知识和意义,宣读“垃圾分类,从我做起”倡议书,进一步推动活动的开展。
(三)12月开展“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和表彰工作。
(四)请各区县教委将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2-3所)和个人(3-5人)材料于12月20日前报市教委学校后勤处,市教委将总结典型经验进行宣传和推广。
联系人:于兴海 联系电话:66074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