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北京市中小学校园网络机房
与计算机教室防雷安全技术规范
第一章 总则
一、 为防止和减少雷电对北京市中小学校园网络机房与计算机教室的危害,保护学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身伤害和校园网络系统设备损坏影响正常网络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适用于北京市中小学校园网络主机房与计算机教室防雷的设计、施工、维护和管理。
三、在进行北京市中小学校园网络机房与计算机教室防雷设计时,应根据北京市各中小学校园网络机房与计算机教室的特点,将机房等电位连接、过电压保护和接地措施协调统一,按工程整体要求,进行全面规划,做到安全可行、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四、校园网络机房的防雷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当需要时,可在设计前对现场雷电电磁环境进行评估。
五、校园网络机房的防雷应根据环境因素、雷电活动规律、设备所在雷电防护区和系统对雷电电磁脉冲的抗扰度、雷电事故受损程度以及系统设备的重要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六、北京市中小学校园网络机房与计算机教室防雷,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信息系统防雷标准的规定。
七、北京市校园网络机房与计算机教室防雷覆盖全市各区县,应由北京市避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组织进行检测工作。
八、项目应用的防雷产品应当通过正式鉴定并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授权的检验机构测试合格并取得产品检测报告,同时在北京市气象局进行防雷产品备案。
九、相关设计方案必须严格按照本《规范》进行。
第二章 防雷技术要求
第一节 一般规定
一、北京市中小学校园网络机房与计算机教室应采用共用接地系统、等电位连接和过电压保护等措施进行综合防护。
二、校园网络机房与计算机教室的防雷设计、施工应满足雷电防护分区、分级确定的防雷等级要求。
第二节 接地装置及公用接地系统
一、为了避免地电位反击造成设备损坏和对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校园网络机房和计算机教室的接地装置应与建筑物的基础地、供电系统电源保护地相连接,组成一个共地接地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