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贸委关于南昌市支持工业企业发展调度会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9〕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经贸委《南昌市支持工业企业发展调度会制度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南昌市支持工业企业发展调度会制度实施办法
(市经贸委)
为分析我市工业企业发展态势,把握我市工业发展动态,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建立和完善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结合省有关规定和我市实际,现就建立南昌市支持工业企业发展调度会制度,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调度范围
以市重点企业、重点扶持企业、“3010”工程和“十百千亿工程”项目企业为主,兼顾其他中小企业。
二、主要任务
1、全面协调、督查省、市政府关于支持工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工作进度,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重点督促跟进省、市政府支持企业应对金融危机若干措施落实情况。
2、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项目建设、融资、用地、用工、用水及煤电油运、质量监督、进出口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3、协调解决企业发展环境方面的重大问题,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组织机构
调度会由市政府领导主持召开,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资委、市质监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科技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外经贸委、市环保局、市中小企业局、南昌海关、南昌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工商局、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南昌供电公司、南昌铁路局、有关专业银行、有关担保机构及有关县区为成员单位,参加调度会的单位根据企业提出的问题需要确定。成立支持工业企业发展调度办公室(简称企调办),设在市经贸委,专门负责会议组织、调度落实。
四、运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