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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40分)

1

节能量

40

完成年度计划目标得40分,完成目标的90%得35分、80%得30分、70%得25分、60%得20分、50%得15分、50%以下不得分。每超额完成10%加2分,最多加6分。本指标为否决性指标,只要未达到目标值即为未完成等级。

节能措施
  (60分)

2

节能工作组织和领导情况

5

1.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并定期研究部署企业节能工作,3分;
  2.设立或指定节能管理专门机构并提供工作保障,2分。

3

节能目标分解和落实情况

10

1.按年度将节能目标分解到车间、班组或个人,3分;2.对节能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评,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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