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街办消杀站要组织专业人员大力开展辖区宾馆、饭店、饮食、食品等特殊行业的灭鼠有偿服务,投放灭鼠毒饵。
3、市区各单位按辖区要求,统一组织投药。
(五)外环境灭鼠阶段(9月26日-9月30)
1、由市爱卫办组织专业队伍,在城区外环境(小街巷、居民区等公共场所)鼠密度较高的地段面积约18平方公里进行重点灭鼠,采用磷化铝封杀鼠洞、下水道吊挂蜡块、地面投放毒饵等综合防制措施,有效控制鼠密度。
2、各城区爱卫办要督促落实各街道消杀站搞好辖区内的小街巷、居民区、绿化带等外环境(市爱卫办已组织灭鼠的区域除外)的灭鼠工作,开展堵鼠洞、投鼠药、建鼠饵盒等活动,确保辖区外环境鼠密度达标。市爱卫办将对各街道消杀站的外环境灭鼠工作进行检查。
3、市直各部门按各自职责范围(见附表),对所辖单位的外环境组织灭鼠。
(六)完善防鼠设施阶段(10月10日-10月20日)
防鼠设施的建设工作在各县、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块块为主、条条保证”和“谁发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施。
1、各县(区)要新建一批毒鼠盒。要结合本地实际,在公共外环境、集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场)等新建一批毒鼠盒,以利灭鼠工作的有效开展。各城区于2009年9月25日前将设置毒饵盒计划数量报市爱卫办(有关要求另行下文通知)。
2、市、县(区)卫生局要认真督促管辖宾馆、饮食、食品等特殊行业单位建设和完善防鼠设施,确保重点单位防鼠设施合格率达95%以上。
3、市质监局要抓好食品加工企业的防鼠设施建设和完善工作,确保防鼠设施合格率达到95%以上。
4、市商贸委要组织开展集贸市场防鼠设施建设,把它作为集贸市场整治的重要内容。
具体重点单位及主管部门的灭鼠和防鼠设施要求见后附的《南昌市灭鼠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
(七)检查验收阶段(分两个阶段进行)
1、9月25日-9月27日,市爱卫办将对各城区、各单位的灭鼠工作进行抽查,抽查内容主要是鼠药的发放和投放情况。抽查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2、10月21日-10月23日,市爱卫办将对各城区、各单位的防鼠设施建设及鼠密度情况进行抽查,对未达标的城区、责任部门,责令在10月30日以前限期整改到位。
四、灭鼠经费和药物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