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本次招标详细公告及文件将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制作、发布。
九、本次招标活动采购方由组委会办公室综合组负责,具体工作人员由胡星、熊新民、周永制、戴晓望同志组成。联系人:胡星0791-3883732,13065159499。
’2009中国·南昌第八届金秋经贸活动月广告宣传运作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中国·南昌第八届金秋经贸活动月方案〉的通知》(洪办字[2009]65号)文件精神,’2009中国南昌第八届金秋经贸活动月将于9月23日至10月31日在我市举办。为进一步宣传南昌,营造氛围,提高“金秋经贸活动月”品牌知名度,展示南昌市对外开放良好形象,金秋经贸活动月组委会根据历届金秋经贸活动月的做法,决定在活动月期间,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充分利用市区主要地段和街道的公共广告媒体进行推介宣传,并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发布,现提出以下广告宣传方案。
(一)为充分营造金秋经贸活动月的节日氛围,活动月期间采取招投标形式,在以下道路的灯杆媒体悬挂金秋经贸活动月POP宣传广告及赞助商广告。
1、红谷滩新区路段:赣江大道、红谷大道、庐山南大道、丰和大道、学府路、新府路、雄州路。
2、南昌大桥、洪都(英雄)大桥。
3、市区路段:八一广场、八一大道、阳明东路、抚河路、站前路、北京路、洪城路、洪都大道。
4、为迎接建国60周年拟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主要路段悬挂国旗,该工作作为附随义务,中标广告商应该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所需经费由中标广告商独立承担。
(二)广告宣传的运作模式
1、金秋经贸活动月广告代理商负责相关路段的宣传广告的制作、发布,以及商业广告的招商、制作和发布。
2、所有广告在发布前,必须由组委会进行审查、认定。
3、金秋经贸活动月开幕式的现场氛围布置按确定的开幕式方案进行整体布置,即在主馆上方设置宣传广告媒体及若干个升空气球,若干块广告喷绘牌和若干个彩虹门等。
4、广告收入按《’2006中国南昌第五届金秋经贸活动月广告宣传运作方案的通知》(洪经贸组办字[2006]10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