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
根据我省自然环境和农业自然灾害发生规律,制订防旱抗涝、抵御高温寒潮、台风、病虫害等各种自然灾害的减灾应急预案,确定农业生产避灾减灾的种植模式。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完善灌溉体系,提高农田防御自然灾害能力。进一步优化种植结构,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将传统粗放型灌溉农业和旱地雨养农业建设成为节水型现代高效灌溉农业和现代旱地农业。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建设,推广生物防虫、高效施肥、节水灌溉等高新栽培技术,减缓温室气体排放。选育适应我省气候变化的抗病、抗虫、抗旱、耐涝的高产、优质农作物新品种,以提高农业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建立覆盖全省的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加强农业气象信息服务,提高农村防灾减灾能力。
(二)海岸带及海洋生态区
开展滩涂生态状况调查,建设生态功能修复工程,加强对滩涂分级保护。修订现行海堤标准,逐步加高加固海堤。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海洋观测预报体系,合理规划海洋观测台站布局,重点加强风暴潮、海浪、海水水质、海平面高度变化等监测预警服务工作,增加土壤盐渍化、河口海水倒灌等与气候变化密切相关现象的监测工作。实施近岸海域保护工程、加强海洋执法能力建设,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提高海上突发事故的应急响应能力。
(三)水资源保护与管理
建立水资源安全供给保障体系,对水资源开发利用进行合理布局,优化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加强节约用水技术的集成和推广,限制高耗水型工业项目的发展,降低产品单位产量耗水定额,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减少城镇输配水管网和用水设施的漏水损失,开发、推广节水器具和节水技术,对居民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对非必需的特殊用水实行高价政策。将“中水”纳入水资源范畴,建立促进“中水”回用的政策体系和价格机制。健全防洪抗旱及水污染风险管理机制,建立统一的洪水、旱情、水质预测预报预警体系。
(四)湿地自然生态系统
开展湿地系统的专题调查,根据不同湿地的环境条件、动植物种类、数量和分布,明确保护目标和保护对象,确定保护级别,制订保护规划,分类实施保护或进行生态型开发。制订支持江苏省湿地保护和修复工程的政策措施,加大太湖、洪泽湖以及全省500千公顷以上的湿地保护工程的财政支持力度。到2010年全省自然保护区面积约71.8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7%,全省2/3以上的自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实施环太湖旅游区、宁镇扬旅游区、徐宿淮旅游区环境综合整治,建设苏州水乡古镇、东部沿海滩涂、苏南丘陵山区等生态旅游景区,建设国家级盐城湿地生态公园。
(五)公共卫生体系
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资源配置合理、反应快速灵敏、运转协调高效、保障有力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健全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研究制订疾病流行的管理策略及应急预案,提高气候突变引起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处置能力。
第五部分 保障措施
一、加强机构建设,强化组织保障
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下设机构。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归口管理的通知》(国办函〔2008〕158号)要求,成立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归口管理,履行好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职能。构建部门间协调参与、分工合作的组织机构体系。推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确保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高效、持续、协调运行。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专项资金
建立相对稳定的资金渠道,发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主渠道作用。省财政要依据财力情况逐步加大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经费投入,设立省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重点资助节能降耗成效显著的技术改造项目、节能新技术、节能新产品的规模化生产、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以“三废”资源化为目标的产业链延伸项目;支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低能耗建筑示范以及建筑节能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同时,多渠道筹措资金,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对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技术研发投入,全面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三、加强科学研究,提高支撑能力
充分发挥江苏省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集中的优势,引导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到2010年建立高水平的应对气候变化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科研团队,初步建立气候变化影响评估科技支撑平台。建立全省应对气候变化专家库,组织专家及时咨询、研究、解决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加强科技攻关和技术创新,针对关系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和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制订短期与长期相结合的科学研究计划,确定全省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技术攻关。重点在气候变化监测和演变规律探索、情景预估,重大工程气候影响可行性论证和灾害风险评估,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清洁生产技术、废物处置与资源化技术、节能减排技术等方面取得突破。
四、加强国际交流,深化科技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