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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灵山县武利制糖有限公司8000t/d技改扩建项目工程合理用能评估报告书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灵山县武利制糖有限公司8000t/d技改扩建项目工程合理用能评估报告书的批复
(桂经资源函〔2009〕301号)


灵山县武利制糖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审的《灵山县武利制糖有限公司8000t/d技改扩建项目工程合理用能评估报告书》收悉。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项目的合理用能评估报告书编制规范,对项目用能总量及能源结构、设计采用的先进节能工艺和设备、以及项目的能效指标等进行了评价,提出了明确的节能对策和建议,符合项目合理用能评估的要求。

  二、项目规模由日处理甘蔗5000吨扩大至8000吨,每榨季处理80万吨原料甘蔗。主要建设甘蔗堆场、原料处理压榨间、制炼车间、热电站、循环水系统以及附属工程等。项目能源消耗种类主要是甘蔗渣,年消耗量为14.4万吨(含水48%),相当于每年消耗3.74万吨标准煤,项目设计的能耗结构合理。

  三、项目采用压榨法提汁、亚硫酸法澄清、五效压力-真空蒸发、三系煮糖、等压排水等生产工艺,属于目前制糖行业成熟、可行的工艺技术,总体上符合行业的合理用能设计规范和标准要求。

  四、项目设计的热力方案:热电站设计选用1台130t/h蔗渣炉,淘汰2台25t/h锅炉,保留原有的1台45t/h锅炉;新增2台6000kW背压式汽轮机组,保留2台1500kW背压式汽轮机组备用。蒸汽先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后,背压汽送至各工艺用汽工段使用。制炼车间蒸发罐的Ⅰ效汽凝水全部送回锅炉除氧器,经除氧后作为锅炉补给水,Ⅱ效汽凝水经处理合格后作为锅炉补给水或送各工段使用,实现热能综合利用。其它系统均采用了先进的节能技术。整个项目没有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

  五、主要能耗指标:项目的百吨蔗耗标准煤4.68吨,达到《清洁生产标准(甘蔗制糖业)》(HJ/T186-2006)能耗指标二级水平的要求。

  六、项目符合制糖行业产业政策的规定。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促进广西制糖行业结构优化和技术升级,同意项目合理用能评估报告书的结论和意见,并通过对项目合理用能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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