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印发《上海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化行动方案(2009-2012年)》的通知
(沪经信办[2009]448号)
各区县经委(商务委)、科委(信息委),市级以上开发区及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9〕26号文),现将《上海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化行动方案(2009-2012年)》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贯彻以高新技术为先导、以产业化为目标、以项目为抓手、以企业为主体、以产业基地为载体、以创新为驱动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继续聚焦产业基地、聚焦重点项目、聚焦政策措施,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工作计划,确保重点工作的组织推进和有效落实,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步伐,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加快发展,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能级和整体竞争力。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九年九月十日
附件:1、上海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化行动方案
2、上海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行动方案相关部门分工实施进度表(2009-2012年)
附件1
上海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化行动方案
(2009-2012年)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是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支撑手段的现代服务业,具有高增长、高效益、低消耗、低污染等特点,产业关联度高,对生产和消费的拉动作用大,是现代服务业中发展速度最快、技术创新最活跃、增值效益较大的产业门类。加快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有利于推动信息技术应用,提高传统产业的发展水平和经济效益;有利于促进“两化融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推进上海“两个中心”建设,不断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
根据国家战略要求和社会产业发展实际,以及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施意见》,特制定《上海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化行动方案(2009-2012年)》。
一、上海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着眼产业链建设,面向市场,依托企业,加快发展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培育发展数字内容服务产业,优化提升信息传输服务产业,鼓励各类商业模式和服务业态的探索和创新,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与其它产业的互动融合发展。
(二)主要目标
建设10个特色明显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基地,培育20家国内一流、具备跨国经营能力的重点企业,打造10个著名软件和信息服务商及知名品牌,使上海成为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集聚地。到2012年,上海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总收入达到3600亿元,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6%,从业人员超过4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