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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印发《上海推进海洋工程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化行动方案(2009-2012年)》的通知

  (四)鼓励产业投资,加大地方支持力度。对本市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化研制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示范工程以及重点引进项目给予地方配套支持;对纳入国家《海洋工程装备科研项目指南》和承担国家重大专项的项目给予地方资金配套支持;对重点引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给予相应贷款贴息支持。
  (五)鼓励技术创新和研发,加大首台业绩支持。大力支持技术创新和自主研发,鼓励重大海洋工程装备首台业绩突破,对实现首台突破的研制和建造单位给予研制补贴。
  (六)引进培养专业人才,构筑海工人才高地。对引进海洋工程装备创新型研发设计、开拓型经营管理和高级技能人才给予政策倾斜;鼓励大专院校发挥教学资源优势,与企业需求相结合,强化专业人才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为推进本市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产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附件2
  上海海洋工程装备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行动方案
  相关部门分工实施进度表(2009-2012年)

序号

工 作 内 容

牵 头 单 位

1

制定上海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意见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等

2

主动衔接国家规划和政策,争取国家支持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等

3

制定鼓励海工人才引进政策,培养领军人物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信息化委等

4

落实首台业绩财税支持政策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

5

加强海洋工程装备学科建设,加快人才培养

市教委等

6

加强船舶及海工装备产业基地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长兴管委会、临港管委会、各相关区县等

7

开展海洋工程装备共性基础技术攻关

市科委等

8

组织骨干总装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对接交流

市经济信息化委、各相关区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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