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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印发《上海推进先进重大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化行动方案(2009-2012年)》的通知

  三、上海推进先进重大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主要举措
  (一)聚集国家战略,明确产业发展方向。按照国家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明确的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抓紧制定本市贯彻国家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意见;抓住钢铁、汽车、船舶、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明确的装备领域重点项目,提升先进重大装备整体实力;进一步明确火电、输配电、轨道交通、大型铸锻件、仪器仪表及控制系统等发展重点,实施先进重大装备自主化。
  (二)推进产业基地建设,促进先进重大装备集聚发展。加大装备产业基地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力度,发挥产业基地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临港基地要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重大装备制造项目、装备企业研发总部、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落户,加快先进重大装备的集群发展,争创国家级装备产业基地。闵行基地要继续提升发展内涵和能级,加大技术改造力度,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不断提升和壮大超超临界火电、输配电、轨道交通、关键部件等先进重大装备水平。有关区县要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等方面发挥作用,在输配电、仪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基础件等领域形成特色产业基地。
  (三)依托重点建设工程,突破重大装备首台(套)业绩。建立企业、政府、社会各方共同争取重大技术装备依托工程项目的协调机制,为企业争取国家和本市重点工程任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实施使用国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用户单位、制造企业和保险公司共同开展首台(套)先进重大装备保险业务,对本市用户单位首次订购或使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贴。
  (四)推进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提高先进重大装备自主化水平。围绕先进重大装备重点发展领域,鼓励企业开展重大装备和关键配套项目的研制攻关和技术改造。对列入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专项的,由市企业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给予研发资助;对纳入国家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技术改造投资计划以及市级重点技术改造计划的装备项目,按有关规定给予支持。鼓励区县重点加大对中小装备制造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
  (五)提高配套产品制造水平,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支持企业围绕先进重大装备重点领域开展大型及精密轴承、高强度紧固件、高精度齿轮传动装置、液压气动元件及密封系统、大型精密模具等基础件产品研制,提高机械基础件制造水平。对火电、轨道交通等自动化控制系统研制给予支持,带动智能控制器、传感器、变送器、关键精密测试仪器等仪器仪表产业发展。重点推进大型铸锻件、特大型叶片、关键泵阀等关键配套产品的研制,突破制约先进重大装备发展的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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