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印发《上海推进先进重大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化行动方案(2009-2012年)》的通知
(沪经信办[2009]444号)
各区县经委(商务委)、科委(信息委),市级以上开发区及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9〕26号文),现将《上海推进先进重大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化行动方案(2009-2012年)》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贯彻以高新技术为先导、以产业化为目标、以项目为抓手、以企业为主体、以产业基地为载体、以创新为驱动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继续聚焦产业基地、聚焦重点项目、聚焦政策措施,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工作计划,确保重点工作的组织推进和有效落实,加快先进重大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化步伐,推动装备制造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升发展能级和整体竞争力。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九年九月十日
附件:1、上海推进先进重大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化行动方案
2、上海先进重大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化行动方案相关部门分工实施进度表(2009-2012年)
附件1
上海推进先进重大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化行动方案
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各行业和国防建设提供技术装备的战略性、基础性产业。上海加快发展先进重大装备,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衔接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重要举措,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及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战略要求和上海产业发展的实际,以及《关于加快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施意见》,在国务院明确的振兴装备制造业16个重点领域中,将核电、风电、IGCC等纳入新能源领域,微电子装备纳入电子信息制造业领域,自动化控制系统和仪器仪表贯穿在各重点领域中,民用航空制造业、海洋工程装备单独作为重点领域之一。本行动方案主要以火电、输配电、轨道交通、大型铸锻件等为重点,进一步明确本市推进先进重大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战略思路、目标任务、产业布局和主要举措,推动先进重大装备高端发展,提升上海装备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
一、上海推进先进重大装备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