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支持海洋产业关键技术的攻关与应用。依托青岛海洋科研优势,加强行业共性关键技术以及海洋前沿技术领域科研攻关,重点突破深海生物基因资源探查开发利用、深海油气矿产资源勘探勘查开采运输装备、海洋信息处理与应用、深海环境立体监测探测仪器装备等技术,为海洋产业发展提供技术储备。加强海洋产业关键技术攻关,重点突破海洋新材料、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及仪器装备、海水综合利用、海洋环保、高端海珍品种苗繁育和健康养殖装备等核心技术,带动发展一批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加强基础学科研究,开展海洋生物、海洋药物、海洋遥感、海洋生态、海洋腐蚀与防护、赤潮与海洋环境等领域的基础研究。
25建立完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发挥青岛海洋科研优势,创新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到2015年建立起充满活力、能够引领蓝色经济区发展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加强海洋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推进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建设、国家深海基地建设、海洋科考船建造以及各类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搭建起具有较强支撑作用的海洋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和技术研发应用平台。积极争取国家在青岛设立国际海洋科技合作交流中心,形成国际海洋科技合作交流机制,提高海洋科技、学术、管理水平和产业竞争力。实施“人才、基地、项目”一体化战略,建立创业和风险投融资机制,加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海洋科技交流和联合攻关,共建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加速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设一批海洋企业研发中心,重点培育一批科技型海洋领域龙头企业和海洋中小科技企业,充分发挥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引导驻青的各类科考船向指定港区集中停靠,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设集科研、科普、观光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科技港区。
八、加强海洋生态与资源保护,实现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6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制定青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推进海陆一体化管理,实施“以海定陆”污染控制,开展海域环境现状和污染物入海总量调查,建立完善海岸带和近岸海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陆源排污入海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新增污染负荷。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加强沿海流域环境保护。完善环保产业政策,培育海洋环保产业。
27推进海洋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强化海洋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和综合性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贯彻科学用海、适度用海、阶段用海的原则,按照海洋功能区的功能顺序合理开发海域资源,严格控制沿海及环胶州湾的生态控制区。强化海岸带保护,科学论证、严格审批岸线和近海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规划建设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维护海洋物种多样性。
28加强海洋监测评价与防灾减灾工作。利用国家在青岛的海洋监视、监测技术力量,建设重点海域及邻近海域的综合性实时动态监控系统,为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以及海洋渔业执法等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建设海域空间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健全海洋气象、赤潮、绿潮(浒苔)、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的预警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减少海洋灾害带来的损失。整合部门资源,建立统一的海上应急救助体系和安全生产救助指挥通信系统,完善海岸防灾紧急救助系统,提高防灾减灾、应对突发性海难和重大海洋污损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