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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委员会、省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与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委员会、省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与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9〕10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农业委员会、省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与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

关于加快推进海峡两岸农业
合作试验区与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意见
(省农业委员会、省台湾事务办公室 2009年9月)

  加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与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是推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交流、引导台湾农民来大陆创业、促进两岸经济共同发展的有效措施。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相继批准我省设立了扬州、昆山两个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无锡锡山、南京江宁、淮安淮阴三个台湾农民创业园(以下简称“园区”),苏台农业合作成效明显。为加快推进园区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促进苏台农业合作进一步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功能完善、政策优惠、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管理高效、服务优质的要求,以招商引资为抓手,以产业集聚为支撑,广泛开展技术、品种、智力引进,引导台资发展现代农业,将园区建成我省发展现代农业新的增长点,不断拓展苏台农业合作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挥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
  2.工作目标。通过推进园区建设,促进苏台两地农业多层次、全方位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全省农业转型升级,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着力构筑“三大平台”。一是两地交流平台。充分发挥苏台两地农业互补性,努力把园区建成苏台两地农业科技、信息、人员交流平台。二是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引进消化平台。引进台湾农林牧渔业优良品种、种质资源与材料,引进良种繁育、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藏、保鲜、运销等关键技术,着力培植我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三是创新发展平台。借鉴台湾农业发展机制、经营模式、管理经验,创新农业发展模式,整合优势资源,提升农业现代化、产业化水平,联手开拓国际市场,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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