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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9〕11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省政府决定,对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徐 鸣  副省长
  副组长:
  张大强  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蒙蒙  省环保厅厅长
  成 员 
  王 昊  徐州市副市长
  朱 晋  南通市副市长
  徐开信  连云港市副市长
  刘友超  淮安市副市长
  谷家栋  盐城市副市长
  张爱军  扬州市常务副市长
  刘 励  泰州市副市长
  许步健  宿迁市副市长
  曲福田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顾瑜芳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夏 冰  省科技厅副厅长
  洪慧民  省监察厅副厅长
  张美芳  省财政厅副厅长
  刘 聪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姚晓晴  省环保厅副厅长
  王 翔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汪祝君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张坚勇  省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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