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统计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全市第二次R&D资源清查的通知的通知
(淄政办发〔2009〕8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高教办、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开展全市第二次R&D资源清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九月十七日
关于开展全市第二次R&D资源清查的通知
(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高教办、市财政局)
R&D(即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及其占GDP的比重是衡量科技活动规模和科技投入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反映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型国家建设进程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家统计局、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防科工局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国统字〔2009〕57号)和《山东省统计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次R&D资源清查的通知》(鲁统字〔2009〕70号)精神,为搞好我市第二次R&D资源清查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的目的
全市第二次R&D资源清查的目的是:全面调查了解我市R&D活动的总体规模和分布情况;研发队伍的规模和素质状况;研发资源的投入、成果及产出效益情况;政府对R&D活动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等。通过清查,进一步规范科技统计工作,完善科技统计指标体系,夯实统计基础,提高数据质量,为制定我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科技发展规划,监测和评估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型城市建设进程提供依据。
二、清查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清查的对象是国民经济中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的法人单位。涉及的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三、清查的主要内容
此次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R&D活动人员数量、素质及其工作量情况;R&D经费支出、用途及来源情况;研发用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拥有情况;各类研发机构的基本情况;R&D项目(课题)的研究类型、组织方式及社会经济目标等情况;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及使用情况;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技术改造情况;政府给予研发活动的税收减免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