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
(琼府〔2009〕60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海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2009-2011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海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2009-2011年)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
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海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2009-2011年)》。2009-2011年,我省将着力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五项重点改革,为全省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和社区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立足省情,解放思想,把解决当前医药卫生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结合起来,以建立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药卫生体制、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调整和完善卫生政策,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全面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与此同时,采取积极措施,加快急救医疗、康复疗养设施和能力建设,不断适应和努力满足全省人民包括来琼投资、旅游、居住人群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